校各单位、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进一步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首批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具体详情见《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研字〔2021〕6号,见附件1)。
一、评选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1.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评选推荐。各单位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分别对“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进行评审,各评出1名“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拟定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发掘更多可亲可学的身边先进典型,形成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学风。
3.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单位要科学制定评选规则和程序,客观公正,杜绝弄虚作假,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于参评的学术成果、竞赛获奖及专利注册等成果获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近期生活照1张。)(一式5份)、《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93570770@qq.com。联系人:郭佾,联系电话:0791-86178690。
附件:1. 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 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申请表;
3. 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4. 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