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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2021年11月24日 11:26  点击:[]

各培养学院、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实践报告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进度安排

2022年3月1日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技能实践报告(6周),技术实践报告(13周)及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实践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一份)交给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学院对实践报告进行评分后,将成绩单(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2年9月5日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岗位适应报告(13周)及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实践信息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一份)交给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学院对实践报告进行评分后,将成绩单(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实践报告要求

1.各位研究生按照《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报告书撰写要求》(见附件3),撰写《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报告书》(见附件4)。

2.各培养学院、各位导师和各位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的重要性,确保专业实践报告质量。

3.实践报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以零分论处。

4.研究生院将聘请校外专家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报告以盲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需要重修实践环节。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信息表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报告书撰写要求

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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