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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的通知

2022年03月04日 10:22  点击:[]

校各单位、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精神,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增强广大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上取得的良好成效,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只能在“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实践之星”之中选择申报一种。获得首批省研究生“双十佳”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得参与申报。获得首批省研究生“双十佳”评选“提名奖”的可申报参与“双十佳”评选,但不参与“提名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观正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校规校纪、学术不端和课程不及格情况。

(二)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开展学术研究或科学试验,踊跃参加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等活动。在校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各类重要的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强,深受老师和同学喜爱。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评选推荐。各单位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分别对“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进行评审,各评出1名“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拟定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发掘更多可亲可学的身边先进典型,形成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学风。

(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单位要科学制定评选规则和程序,客观公正,杜绝弄虚作假,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于参评的学术成果、竞赛获奖及专利注册等成果获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近期生活照1张。)(一式5份)、《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577947@qq.com。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791-86178690。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请表》

附件3:《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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