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江西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剂专业
学院代码 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专业方向
| 调剂名额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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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水利工程学院
| 081500
| 水利工程
| 学术学位
| 01水文学及水资源
02水工结构工程
03水利水电工程
04生态水利工程
| 55
| 吴老师0791-88131329
邮箱:2011994301@nit.edu.cn
|
085902
| 水利工程
| 专业学位
| 01水文及水资源工程
02水利水电工程
03生态水利工程
| 11
|
085701
| 环境工程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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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3
| 地质工程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085704
| 测绘工程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002水土保持学院
| 095400
| 林业
| 专业学位
| 01森林资源培育 02森林经营与管理
03生态保护与修复
| 18
| 雷老师13879151583
邮箱:544084629@qq.com
|
003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
| 专业学位
| 01岩土工程
02结构工程
03市政工程
04道路与桥梁工程
| 19
| 刘老师13407916326
邮箱:151267119@qq.com
|
085905
|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专业学位
| 01水环境评价与修复
02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03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5
| 江老师18170979158
邮箱:764556928@qq.com
|
086102
| 道路交通运输
| 专业学位
| 01道路工程
02桥梁与隧道工程
03港口与航道工程
| 5
| 吴老师18702512018
530101341@qq.com
|
004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
| 专业学位
| 01智能装备设计与开发
02机器人技术与系统集成
03智能制造系统仿真与优化
| 16
| 陈老师18702517280
邮箱:1219862910@qq.com
|
005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学术学位
| 01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02电力电子及电能变换
03新能源发电与电能存储
| 8
| 谭老师13576290504
邮箱:152051912@qq.com
|
085802
| 动力工程
| 专业学位
| 01水动能发电及检测技术
02碳基能源清洁利用和管理及光能、氢能利用技术
| 10
|
006信息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01现代通信与遥测
02图像识别与理解
03智能计算理论与方法
| 34
| 秦老师18379133676
邮箱:641512764@qq.com
|
007理学院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01 光电材料与器件
02 微纳光电子技术
| 12
| 刘老师0791-88356859 邮箱:284521429@qq.com
|
085808
| 储能技术
| 专业学位
| 01 储能介质与材料
02 储能器件与节能技术
| 3
|
025200
| 应用统计
| 专业学位
| 01 能源经济统计
02 工业统计
03 数据科学
| 9
|
008工商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01管理系统工程
02科技与创新管理
03社会管理工程
04水资源与环境管理
| 3
| 李老师13870998855
邮箱:2013994474@nit.edu.cn
|
009人文与艺术学院
| 055300
| 出版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王老师0791-87713175 邮箱:1847503629@qq.com
|
010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宋老师13699567920
邮箱:nittiaojifushi@163.com
|
注:
1、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数量,最终录取人数根据学校整体情况可能有所调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2、录取时暂不分方向。
3、以上所有专业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1.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执行,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各学院调剂人数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方式: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时间: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4月10日-11日,其他批次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公布为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笔试科目)。具体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50分):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调剂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外国语学院协助工作。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约10分钟左右。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2.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调剂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约30分钟。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的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
3.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笔试科目)(总分100分):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调剂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线上复试考核内容必须遵循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课笔试科目,设定题库,由考生以面试的形式随机作答;提倡尽量采用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难易适中,评分区分度不宜过大。
4. 加试:(1)同等学力考生。由考生报考学院根据专业目录中的加试科目,提供相关科目的试卷;(2)加试成绩须合格,分数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院根据自身需要,如需采用其他复试内容,可由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调剂条件与程序
(一)调剂基本要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4月8日0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校会及时联系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调剂考生,按申请批次的调剂填报人数、考生初试成绩、学科专业、学籍学历情况等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资格。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复试调剂细则。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调剂程序
1.学校发布调剂需求。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审核调剂。研究生院联合招生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
4.发出调剂复试通知。对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7.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考核,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低于1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为录取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复试总成绩/5。
(二)录取
1.各招生学院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各招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官网上公布。
3.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要求及时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调剂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招生学院。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5.政审:拟录取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招生学院。
6.调档:拟录取考生凭调档函在档案所属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研招办。
7.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监督电话:0791-82082845(校纪委),0791-88189399(研究生院);电子邮件:jw@nit.edu.cn(校纪委),1608527800@qq.com(研究生院)。
七、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陆续更新)
学院
| 网址
| 咨询电话
|
水利工程学院
| https://water.nit.edu.cn
| 0791-88130863
|
水土保持学院
| https://shuibao.nit.edu.cn
| 13879151583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http://civil.nit.edu.cn
| 13407916326
|
机械工程学院
| http://machine.nit.edu.cn
| 18702517280
|
电气工程学院
| https://dianqigcxy.nit.edu.cn
| 13576290504
|
信息工程学院
| https://computer.nit.edu.cn
| 18379133676
|
理学院
| http://sciences.nit.edu.cn
| 0791-88356859
|
工商管理学院
| https://gsgl.nit.edu.cn
| 0791-88126658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http://rwys.nit.edu.cn
| 0791-87713175
|
外国语学院
| https://wyx.nit.edu.cn
| 13699567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