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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通知

2016年09月05日 09:00  点击:[]

培养领域、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安排,申请 2016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请有关人员认真、按期做好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

一、要求

1、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前必须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附件一)和“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附件二),申请学位论文相似比检测。论文电子稿命名统一为“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题目”。

2、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处负责,全部双盲评审。送审论文一式三份,按正式论文格式印刷和装订(附件三),双面打印。隐去所有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删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删去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文章情况页。

盲审论文封面(封底)统一用A3白色铜版纸(附件四),并留出空白活页,写明姓名、专业、学号、论文题目。

3、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直接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含)-30%之间,研究生认真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提交第二次学位论文检测,二次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进行论文送审,20%(含)以上者,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30%(含)以上者,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4、送审论文与检测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研究生处将对送审论文进行核实,如发现涉嫌作假者将依照《南昌工程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学位论文送审资格。

二、时间安排

9月23号,培养领域组织,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10月8号,培养领域提交送审论文三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送审论文汇总表、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并提交相关电子稿至研究生处;

10月14号,研究生处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通过检测者直接送审;

10月21号下午四点前,参加第二次检测者,提交送审论文三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送审论文汇总表及提交相关电子稿至研究生处,10月24日完成第二次检测及论文送审;

10月25日-11月25日,学位论文外审及评阅意见收集。

11月26日-12月10日,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2月11日-12月20日,分学位委员会完成审定毕业研究生资格名单及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拟授学位研究生资格名单。

 

联系人:李志春,联系电话:88177978.

 

附件: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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