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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批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9日 15:03  点击:[]

校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不断提升质量,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一、申请者条件

申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教师从事研究生教学的时间不得少于3年;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4年以上。详见《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通知》里附件9)

二、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2020年11月4日—2020年12月5日):《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份;《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装订)、《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合装成册,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一式三份。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两面分别贴上《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的第一、二页。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稿发送至:2393570770@qq.com,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专家评审阶段(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8日):专家对成果进行现场鉴定。

3、网上申报阶段(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5日):网上填报材料应与以上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研究生院培养科给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完成人分发填报窗口网址,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独立完成网络申报材料的提交。

三、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申报。各单位请认真组织本次评选工作,切实做好宣传,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获批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申报人员必须参与此次申报。

2、规范申报材料。各单位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按文件要求报送材料,所有材料表格在《通知》里。

3、注意时间进度。各单位请注意评选工作的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逾期将取消参与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郭佾,联系电话:86178690。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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