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培养>>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的通知

2020年10月13日 15:44  点击:[]

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保证实践质量,确保各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型研究生”)在实践中接受教育,提高能力,学校将进一步加强2019级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1.加强过程考核。各研究生要严格按照已提交的实践计划进行,研究生院将根据《管理办法》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在岗情况,对于连续抽查到无故3次不在实践岗位的研究生,实践环节认定为不合格,需要重修实践环节。

2.加强结果考核。在各培养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完成后,研究生院将聘请校外专家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以盲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实践计划、实践记录、实践报告、校外导师评价意见和培养学院考核结果等。抽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需要重修实践环节。

3.考核结果运用。对于重修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在实践重修未完成前,不能进行学位论文查重、送审和答辩申请。

4.严格经费审核。各研究生报销实践经费的车票、发票信息应和提交的实践计划信息一致(如:时间,地点等),如果信息不一致,研究生需出具相关说明,否则不予报销。各培养学院需对经费报销情况严格审核。

5.强化院地合作。各培养学院要加强与校外实践基地的联系,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为实践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6.履行导师责任。各校内导师在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每周要与研究生保持联系,与校外导师共同对研究生进行学业指导,跟踪了解实践研究生的生活、安全和思想状况,做好人文关怀,并留好相关记录,以备核查。

7.做好疫情防护。各研究生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实践单位防疫要求,务必在保证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践活动。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硕士研究生导师座谈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新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昌工程学院   研究生教育

 地址:中国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