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要求
(一)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符合要求,成绩合格,且已完成学位论文。总学分不达标者不予论文送审。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满足《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
2020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预答辩意见书(见附件1),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一)检测日程安排
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日程安排表
工作步骤 |
截止时间 |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 |
研究生提交至学院:10月12日-13日 |
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10月14日 |
学位论文初次检测 |
10月15日-16日 |
反馈检测结果 |
10月16日 |
学位论文二次检测 |
10月22日-23日 |
提交送审论文(匿名)纸质版 |
研究生提交至学院:10月26日-27日 |
院统一把纸质论文和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处:10月28日 |
论文送审 |
10月29日 |
(二)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
(1)学位论文全部内容,不含致谢,PDF版。
(2)正文部分的材料、方法和案例不用删除,由此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议。
2.命名格式
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题目,例:2015311008-张三-大跨度空间网格结构参数化设计及性能优化(注:连接符使用英半角短横)。由于命名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请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命名。
(三)论文送检
(一)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PDF文档)交导师审核同意,并按检测要求处理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收集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整理好放入统一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领域名称-学院名称-参检人数(例:动力工程-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6)。
(四)公布检测结果
10月16日前,研究生处将完成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初次检测,并及时通过学院研究生秘书向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反馈检测结果。导师或研究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反馈后两日内向研究生处复查。
(五)检测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直接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含)-30%之间,研究生认真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提交第二次学位论文检测,二次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进行论文送审,相似比在20%(含)以上者,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30%(含)以上者,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一)学位论文盲审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封面(盲审专用封面)(见附件4)、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学位论文中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进行匿名处理(以符号“□□□”代替,参考文献部分无需匿名处理)。学位论文不含“致谢”部分,不含“硕士期间科研成果”部分。
(二)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
1.申请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实行双盲审,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匿名处理)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2.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按《南昌工程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规定》要求印制(见附件5)。学位论文封面(封底)统一用A3白色铜版纸,并留出空白活页,写明姓名、专业、学号、论文题目。
四、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一)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11月28日前,学院答辩秘书应提交答辩委员会信息给研究生处。提交信息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便发布答辩公告。
(二)研究生将《南昌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整改说明》(见附件6)和《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7)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待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五、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要求
(一)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12月9日前,下半年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之前请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准备答辩评议书(见附件8)。答辩通过后,研究生按照申请硕士学位材料清单(见附件9)整理好学位档案袋交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预审前,导师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把关,导师在《南昌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见附件10)上签字后,研究生方可将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12月17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进行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并将学位论文预审情况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定并讨论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六、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书要求
研究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需办理离校手续。研究生凭办理完成的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处领取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各相关学院要严格贯彻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职责,全面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相关学院要加强导师管理,督促导师履职尽责,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主动关注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生活和心理状态,做好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管理工作。
1.导师要做好学术指导。对于返校的研究生,导师要充分利用校内科研平台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对于未返校的研究生,导师要有效利用微信、QQ等各类网络工具,加强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远程指导,鼓励导师采用多种形式定期(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学术指导,保持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论文写作不断线。
2.导师要加强人文关怀。导师要时常了解和关注(每周至少两次)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健康状况,关心学生的心理状态,关注学生的学业进展;注重培养研究生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的品质,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处汇报。
3.学院要强化工作统筹。各相关学院应做好导师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保障工作。关心好、支持好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及时了解导师和研究生在论文指导与写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尽力帮助协调解决,以期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学位申请工作。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