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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 10:29  点击:[]

各培养领域、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请培养领域、相关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授予等相关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一)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符合要求,成绩合格,且已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满足《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2018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预答辩意见书(附件1),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附件2)。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一)检测日程

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日程表

工作步骤

截止时间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

研究生提交到学院:10月10日前

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处:10月12日-13日

学位论文初次检测

10月14-15日

反馈检测结果

10月16日

学位论文二次检测

10月23-24日

提交送审论文纸质版

(1)匿名评审硕士生的检测版即送审版;

论文送审

(2)10月25日前匿名送审硕士学位论文;

(二)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

(1)学位论文全部内容,不含致谢,PDF版。

(2)正文部分的材料、方法和案例不用删除,由此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议。

2.命名格式

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题目,例:2015311008-张三-大跨度空间网格结构参数化设计及性能优化(注:连接符使用英半角短横)。由于命名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请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命名。

(三)论文送检

(一)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PDF文档)交导师审核同意,并按检测要求处理后交学院负责老师。

(二)培养领域研究生秘书负责收集本领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整理好放入统一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领域名称-学院名称-参检人数(例:动力工程-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6)。

(四)公布检测结果

10月16日前,研究生处将完成所有申请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并及时通过培养领域研究生秘书向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反馈检测结果。导师或研究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反馈后两日内向研究生处复查。

(五)检测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直接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20%(含)-30%之间,研究生认真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提交第二次学位论文检测,二次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20%以下者可进行论文送审,相似比在20%(含)以上者,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相似比在30%(含)以上者,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送审

(一)学位论文盲审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盲审专用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学位论文中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进行匿名处理(以符号“□□□”代替,参考文献部分无需匿名处理)。学位论文不含“致谢”部分。

(二)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

1.申请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实行双盲审,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匿名处理)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2. 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按正式论文格式印刷和装订(附件3)。学位论文封面(封底)统一用A3白色铜版纸,并留出空白活页,写明姓名、专业、学号、论文题目。

四、学位论文答辩(附件5)

(一)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11月28日前,研究生提交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信息给答辩秘书。提交信息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便发布答辩公告。

(二)研究生将《南昌工程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交学院和培养领域、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五、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12月9日前,下半年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答辩秘书按答辩材料袋和学位档案袋封面清单整理好学位申请材料,交到培养领域研究生秘书。

分委会进行学位论文预审前,导师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把关,导师在《南昌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上签字后,研究生方可将学位论文提交分委会讨论。

(二)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各分委会应于12月17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2.各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并将学位论文预审情况上报校委会。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六、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书

研究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需办理离校手续。毕业证书制作好后,研究生凭办理完成的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本人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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