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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8日 11:24  点击:[]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南工发〔2014〕52号)第五条和第八条,为规范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2015级研究生必须于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请各领域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严格把关,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南昌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填写,签名处须手写,A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文献综述或者调查分析综述部分字数不少于8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3。

开题报告会以答辩的形式举行,由指导老师组织,评审专家组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含校外导师)。开题报告会结束一周内,培养领域将《开题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

联系电话: 0791-88177978。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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